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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乐山市科技局关于2021年度乐山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25     编辑:张亚非     阅读:

校内各单位:

根据《乐山市科技局关于2021年度乐山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奖励在乐山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充分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乐山市政府批准,于2021年起开始实施市级科学技术奖励。市级科学技术奖励为表扬项目,不设奖金。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评选人数每年不超过2人;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评选项目每年不超过30项,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按照《乐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实施方案》和《乐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现将2021年度乐山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和要求

2021年度市科技奖提名工作采取单位提名与专家提名两种方式。各区(市、县、自治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各市级部门和经市科技局认定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学会、协会为提名单位;省和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每人每年度可提名1名(项)所熟悉专业的市科技奖。

(一)单位提名

1.乐山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各提名单位原则上只能提名1人,注重提名在一线工作,对乐山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2.乐山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科学技术成果转化、软科学研究、科学技术普及和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等七类项目。各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申报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应在项目评审基础上,按梯次推荐原则,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5项。

(二)专家提名

专家须为在乐专家,专家应提名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人选和项目,当提名人选(项目)出现异议时,提名专家应协助处理,项目或人选公示时将同时公布提名专家信息。

(三)提名人选和项目的基本条件

提名人选(项目)必须符合《乐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中规定的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为乐山市科技杰出贡献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乐山工作且连续在乐工作时间应不少于3年;候选人为近3年内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第一主研人员。

2.被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须是乐山市内注册的单位。

3.列入国家、省、市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专利和论文等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省部级、市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5.以相同技术内容两次申报乐山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均未获奖的项目,不再提名。

6.为鼓励更多科技人员科技创新积极性,避免重复报奖的现象,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与科技进步奖的提名。

7.各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得作为科技进步奖的完成单位(软科学项目除外)。

8.完成人在国外或在中国的外资机构单独或合作取得的科技成果,须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9.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审批时间需满2年,并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

(四)提名前公示

提名的人选(项目)应进行提名前公示。提名单位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提名单位(专家)应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1年乐山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3)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人选(项目)方可提名。提名人选(项目)公示情况随提名单位正式公函一并报送。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1.提名书下载。见附件32021年乐山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2.提名书是乐山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填报要求,根据申报的奖项,填报对应的提名书。

3.科技进步奖提名书中的第一完成人承诺书,须由第一完成人亲笔签名。


三、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提名材料

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

(二)报送要求

1.提名函应以公函的方式报送,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2.专家提名的项目(人选),提名书由项目完成人直接报送。


四、时间要求

请预申报的老师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216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成果科邮箱:glk@swj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电话

陈亚非 0833244333113679618859

陈柯润 0833244333118683330702


六、校内联系人

联系人:潘晓宇  刘晓蕾

联系电话:66366270

联系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216办公室

电子邮箱:glk@swjtu.edu.cn

西南交通大学科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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