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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提交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时间:2019-08-28     编辑:张亚非     阅读:

校内各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下简称‘基金委’)已于近日公布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申报期项目评审结果。按照基金委2019年计划书接收审核工作的要求,请各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项目批准清单见附件1)按照相关要求(见附件2)及时填报2019年度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计划书填写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 (附件2),按照相关要求填写计划书。

2)合作研究外拨协议:对于有合作单位的项目,合作研究双方应当在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同时,请将签字盖章后的合作研究协议(原件)一式一份与计划书一并交至科研院。合作研究的申请人和合作主要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简称分预算), 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申请人汇总编报预算(简称总预算)。

3)摘要及关键词:各类获资助项目都必须填写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4)项目组主要成员:计划书中列出姓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由系统自动生成,与申请书原成员保持一致,不可随意调整。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有调整项目组成员相关要求的,待项目开始执行后,按照项目成员变更程序另行办理。

5)资金预算表:请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填写计划书的资金预算表,项目预算表中直接费用各科目金额原则上不应超过申请书各科目金额,其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科目所列金额与申请书相比不得调增。按要求有的内容需在正文中做出详细说明,不符合要求的经费将予以缓拨。


2、 具体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1)     9月9日(周一)16点前(视为计划书正式提交时间)请项目负责人登陆ISIS系统,填写并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电子版,由科研院审核后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部(以下简称‘科学部’)同期进行计划书电子版(首次提交版本)审核工作。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将退回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

2)     9月16日(周一)16点前科研院对项目负责人根据科学部反馈意见进行修改的计划书电子版进行审核,再次提交至基金委。

3)     9月23日(周一)16点前请项目负责人在计划书电子版通过基金委审核后打印计划书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经本人亲笔签字后(预算说明书及审批页),提交至学院科研秘书,由学院汇总后报送至科研院基础研究办公室(犀浦校区综合楼206)。

4)    逾期未提交项目计划书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接受资助。

3、  未尽事宜由科研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成瑶,唐雪瑞,马霖

   电  话:028-66367275

   邮  箱:kjczdb@swjtu.cn

   地  址:犀浦校区综合楼206房间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度项目批准清单(见科研管理系统)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2019版.docx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