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学生工作

关于组织开展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29     来源:机械学院研工组     作者:于楠     编辑:于楠     阅读:

全体2021届毕业研究生:

按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 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有关要求,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学校决定在2020年12月-2021年3月期间组织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学院将按此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名额分配

优秀毕业生包括: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省级优秀毕业生”)、西南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级优秀毕业生”)。

按照《认定办法》,依据参评学生人数,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可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表1  机械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名额

学院/名额

省级优秀毕业生

校级优秀毕业生

机械工程学院

15

38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

(一)评选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读研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读研期间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读研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或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至少一次。

7.读研期间,积极参与研究生挂职锻炼服务半年及以上者,考核合格,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

8.“省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除具备上述条件之外,读研期间还应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至少一次,并且获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至少一次。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二)评审机构及职责

1.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

组长:董大伟 钱林茂

成员:袁艳平 田怀文 孟凡春 刘伟群 于楠

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中,院评审小组的职责为:

(1)负责评审本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确定学院拟推荐人选名单;

(2)负责研究处理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评选中出现的特殊情况。

2.学生奖励评议小组

各班级成立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负责组织班级全体成员开展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评议、推荐工作。

(三)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

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个人审批表》,见附件1),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0)》(以下简称《材料清单》,见附件2)。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

2.民主评议

班级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班级民主评议后,班长和评议小组组长应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请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材料清单》及相关支撑材料,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所获荣誉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上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4.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

学院研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清单》和相关支撑材料,以及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其中学生干部任职需提交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个人审批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

5.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及“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名单,指标按积分排序分配,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个人审批表》中明确评审意见,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

同时,“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需填写《四川省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学院在“院系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盖章。

6.党委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除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组长外,其余签字一律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

7.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

校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无异议后将“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

三、其他事项

(一)报送材料要求

请班级于2021年1月5日(周二)下午17:00前将优秀毕业生评选纸质材料(附件1、附件3及支撑材料)报送至九里校区01401办公室辅导员处。


机械工程学院研工组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