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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

时间:2018-09-20     编辑:胡豪     阅读:




校属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2018年中秋、国庆临近,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全校范围内推动会议精神落实落地,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牢、做实、抓细,校内各部门和各单位的负责人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履行本单位、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真正度过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     “中秋”、“国庆”佳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近日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务实节俭文明过节

校内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就纠正“四风”的重要指示精神,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出表率,要带头崇廉拒腐,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坚持勤俭节约、务实节俭、文明过节,要通过各种形式,对本单位党员干部、教师职工早提醒、早打招呼,提要求,要求中秋、国庆假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有关纪律要求。

二、严肃纪律要求,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严格财经纪律,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三、要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通报,对照要求进行“体检”,对照案例吸取教训,做到令行禁止。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迅速将相关情况上报。

四、校内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五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校各二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切实担负起本单位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监督责任。

五、中秋、国庆假期结束后,请各单位于1010日(周三)17时前,将本单位紧盯中秋、国庆假期“四风”问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简要总结报电子文档至学校纪委综合办公室费玉芳老师邮箱109872929@qq.com。此项工作将作为对二级纪委工作的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学校纪委将认真贯彻《中共教育部党组 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关于高等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教党〔201621号)和《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西交党〔201668号)文件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畅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予以严查快处、惩戒问责。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突出、典型的问题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电话举报:028-66366444

网上举报:http://jw.swjtu.edu.cn/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18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