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寝室】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15周学生公寓安全联合检查情况通报
学校于2018年12月12日开展了学生公寓安全联合检查,本次检查中机械工程学院检查出两间寝室存放和使用违章电器,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1)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包括但不限于:热得快、烧水壶、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电炒锅、电取暖器、豆浆机、电熨斗、烤鞋器、电热毯、电热杯、酸奶机、咖啡机、蒸蛋器、电夹板、卷发棒、微波炉、1000W以上电吹风等1000W以上大功率电器或电热电器)的;经2019年3月26日学生工作部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违纪的同学警告处分,处分期限6个月。
现通报处分情况,望同学们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注意寝室安全,切勿有违纪行为。
机械工程学院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