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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4 | 编辑: 孙小丽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科学客观评价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525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学院将启动2025级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

机械工程学院2025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 评价实施程序

(一)学生自主评价阶段(94-910日)

1. 学生对照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填写《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附件2)、《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清单》(附件3),梳理佐证材料,完成自评申报;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

2. 导师审核学生全部申报材料,核实成果真实性、学术规范性,签署导师审核意见;

3. 班级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开展民主评议,在登记表中如实填写评议意见,并填写《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定等级汇总表》(附件4)。

(二)学院公示评审阶段(911-920日)

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集中评审召开认定会议,确定综测等级,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在《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附件2)中明确认定意见,并在“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意见”栏签字确认。

(三)材料报送与校级备案阶段(921-923日)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92317: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 班级报送材料清单

(一)纸质版材料

1.附件2: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

2.附件3: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清单》及支撑材料

3.《附件4: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定等级汇总表》

(二)电子版材料

1. 《附件2: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

2.《附件4: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定等级汇总表》

(三)报送材料

各班级将所有纸质材料,于91014:00前报送至九里校区二号教学楼J2232;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班级辅导员处,压缩包命名规范为2025级机械硕士X+综测材料

四、 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原则上在评价工作启动时学籍所在的学院参与评价,并根据相应细则对参评学年各方面情况进行总结,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二)研究生应按照学校、学院要求,按时完成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工作,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完成评价工作的,不得参加学年评奖评优。

(三)同一事项或成果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限使用一次,不同部分、不同学年间不可重复申报使用。研究生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查并重新评价,将该行为记为思想品德表现负面行为,同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专项负责人:孙老师 87600104

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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