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2017届毕业生:
根据《关于申报2017年度就业创业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在大学生中发掘典型人物,通过发挥榜样的力量影响更多大学生积极探索自己的生涯发展道路,拟开展西南交通大学2017年度“闪亮·职业人物”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2017届本、研毕业生。
二、评选类别及条件:
1.推荐类别
就业之星、学术之星、创业之星、实习实践之星。
2.推荐条件
获推荐学生需积极向上、学业优良,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1)“就业之星”推荐条件
在2017届毕业生中推荐。有明确的生涯规划意识,不断努力提升职业素养;就业竞争力强,实现优质就业;到基层、新兴产业及战略性行业就业。
(2)“学术之星”推荐条件
热爱学习和专注学术研究,具备优秀学术素养与高尚品德,在西南交通大学学习期间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或学科竞赛奖项。
(3)“创业之星”推荐条件
已经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于核心地位,所创或所在企业具市场潜力;或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4)“实习实践之星”推荐条件
具有丰富的企业实习实践经验;有企业出具的“优秀实习生”等证明材料;有到艰苦地区或到知名企业实习的经历。
三、评选流程
(一)学院评选和推荐
1、学院评选安排
提交资料:有意愿申请的同学请认真填写附件《闪亮·职业人物申请表》,并将填写好的电子版资料发送至swjtujxjiuye@163.com邮箱,命名要求:班级+学号+姓名+申请表。同时提供个人高清生活近照一张,以便后期宣传使用。
截止时间: 5月18日(星期四)17:00
2、学院择优向学校推荐校级职业人物
(1)推荐名额:
学院(中心)根据推荐条件选拔推荐学校就业之星、学术之星、创业之星、实习实践之星候选人,向招生就业处提交候选人推荐材料。每学院每个类别推荐学生数不超过5人。
(2)推荐条件:
除具备“就业之星”、“学术之星”、“创业之星”和“实习实践之星”条件外,还须愿意接受采访和参与朋辈辅导活动。例如:招生就业处组织获评学生开展优秀人物 “生涯微语”分享会等。
(3)宣传表彰
招就处通过颁发证书、新媒体专栏发布、展板巡展活动等方式,进行宣传和表彰。
机械工程学院
2017年5月16日
附件:闪亮•职业人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