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师:
近日,科技部网站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和《“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4年度“揭榜挂帅”榜单》,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申报前请仔细阅读科技部通知和指南相关要求(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1018/5595.html)。
二、账号注册和在研查询
如需开通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账号,请在微信小程序搜索“科管服务”根据相应流程注册。
科研人员在研项目情况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点击“在研人员查询”进行核查。
三、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
1.申报重点专项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内地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以下简称港澳单位,名单见附件3)。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揭榜挂帅”项目(课题)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
2.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或参与单位申报项目(课题)。
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同一单位在同一指南或榜单方向上,只能牵头或参与申报1个项目。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人员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申报项目(课题)负责人应是项目(课题)牵头单位的正式人员。“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
2.港澳单位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4.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5.项目(课题)负责人、参与人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申报的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4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总数限项范围内。
7.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和本年度项目指南或榜单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8.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四、项目管理改革举措
为切实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强化重大创新成果的“实战性”,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国家战略亟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攻关任务,设立“揭榜挂帅”项目。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单位积极申报。单位遴选可采取申报单位相互质询、同场竞技等方式,项目全过程突出最终用户作用,实施“军令状”、“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
五、申报简表提交时间
项目申报人请于2024年11月17日前将《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附件)发送至重大项目管理部邮箱(kjczdb@swjtu.edu.cn),否则四川省科技厅将无法完成项目推荐工作。
六、网上填报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8:00至12月4日16:00,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及时与科研院重大项目管理部联系。
六、联系方式
“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
010-58884832,010-58934022
校内联系人:
陈开、魏春晖 028-66367279
根据科技部要求,指南内容不得转载,如有需要请登录国家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