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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22     来源: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     作者:熊瑜     编辑:熊瑜     阅读:

机械工程学院2018级、2019级、2020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现启动我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学院宣传及启动阶段(9月22日)

依据《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见附件1),结合《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3),面向学生深入宣传,启动本学院评选工作。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二、学生申请阶段(9月
22日—26日)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详见附件1)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30%。


三、学生答辩阶段(92728日)

学院以各年级各专业总人数比例为依据,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原则上不超过专业总人数1%,各年级小专业名额由各年级统筹分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须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答辩,原则上以1:2的比例(小专业可酌情增加,但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额,即1个国家奖学金名额设2位候选人;若申请人数不足候选人名额,以申请人数为准。


四、学院评审公示阶段(92810月8日)

我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组织答辩、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注意事项:

1. 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2. 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

3. 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

4.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务必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具体见附4;

5. 本次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6. 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见附件5)。


工作联系人:熊瑜 66364029 犀浦校区X2205


20219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