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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女性人才的通知

时间:2018-04-28     编辑:蒋群华     阅读:

 校内各单位:  

近日,学校收到《成都市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荐优秀女性人才的通知》,要求推荐优秀女性人才。为了更好地做好优秀女性人才推荐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符合条件的优秀女性人才(包括教职工、在校大学生、研究生等)。

二、推荐类别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业绩优异、贡献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3. 推荐的优秀女性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下(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表扬。推荐类别分为党政干部、产业带头人、专家学者、社会工作者、文体工作者、其他等6类。

(二)具体类别及条件

1. 党政干部推荐条件。品行良好、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女性干部。

2. 专家学者推荐条件。在自然、社科、人文、科技、医疗、教育等专业领域有专业专长、学术影响、专业技术研究方面有一定建树的女性专家学者、科研人员。

3. 优秀社会工作者推荐条件。在各类社会工作实践中热心公益、服务群众成效突出、充满正能量、有大爱的女性社会工作者,拟推荐人选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社工专业资格,并长期专职或兼职服务于妇女儿童社会工作一线。

4. 优秀文体工作者推荐条件。在文体工作专业领域内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如艺术家、非遗传承人、运动员(运动员须省级赛事冠军、全国赛事前三名以上)等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

5. 符合推荐条件的其他优秀女性人才。

(三)推荐名额

择优推荐,名额不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荐优秀女性人才、建设女性人才库,是加强女性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推荐工作。

(二)树立正确导向。推荐人选过程中,既要严格执行推荐条件,同时也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综合考虑人选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将真正优秀的女性人才推荐出来。

(三)构建良好机制。发现女性人才是一项动态性的工作,各单位要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发现女性人才,发挥好优秀女性人才的智囊参谋作用,并及时向校工会女工部推荐报送相关资料。

四、资料报送

推荐单位确定推荐对象后,填写《成都市妇联优秀女性人才推荐表》(附件1),并于2018年5月3日12:00前汇总报送《成都市妇联优秀女性人才名册》(附件2)到校工会女工部。

报送资料包含附件1、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ghzzb@swjtu.cn

联系人:陈秀梅 联系电话:66367894

联系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511办公室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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