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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评优】关于组织开展2025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29     编辑:张珂伟     阅读: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组: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学校决定在20249-12月期间组织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请各学院按此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评选条件

根据修订的《管理办法》,“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调整如下: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2.热爱母校,积极践行“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和“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的交大校训;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未违反学术道德;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读研期间未出现不合格课程的情况含党课考试,且课程成绩平均分80分以上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读研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或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至少一次

7.以下情况同等条件优先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积极参与研究生挂职锻炼服务半年及以上考核合格者;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在校期间有过自强自立或身残志坚等突出表现、有过见义勇为或舍己救人等突出事迹,受到表彰和媒体报道的。

8.“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省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除具备上述条件之外,读研期间应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至少一次,并且获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至少一次。读研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根据《管理办法》,依据参评学生人数,各二级教学培养单位可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其中机械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见表1:

1 机械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名额

学院/名额

省级优秀毕业生

校级优秀毕业生

机械工程学院

18

46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根据《管理办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阶段929-109日)

1.学生申请

参评学生应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个人审批表》,见附件2),准备相应支撑材料附件3的顺序排放),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4)》(以下简称《材料清单》,见附件3),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论文期刊分级与课题项目分类需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最新标准(见附件8、附件9附件10填写,不得夸大、虚报。为方便答疑解与后续评选,请申请的同学加QQ群:219418478

2.民主评议

班级应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并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即《材料清单》),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班级报送材料完成至此步即可)

学院评审阶段109日-1024日)

1.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清单》和相关支撑材料,以及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个人审批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

2.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及“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名单,指标按积分排序分配【积分计算规则参考《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见附件13)】,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个人审批表》中明确评审意见,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

同时,“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需填写《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4),学院另行通知。

3.材料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412:00前将相关评审材料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校评审阶段1024-1210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班级评议小组、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整理汇总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决策会议审定获奖人选名单,并将“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批(省级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最终评定)。

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统一部署,按照工作流程,学校预计于20253-4月下发《西南交通大学关于表彰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决定》,对2025届优秀毕业生获奖学生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奖励审批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其他事项

(一)报送材料时间

以班级为单位,请各班班长于202410月9日上午12:00前,将优秀毕业生评选纸质材料(附件2、附件3支撑材料)报送至九里校区机械馆2232辅导员老师处;同时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6及附件7)打包发送至邮3392989129@qq.com,文件统一命名为:“机械202X级硕士X班/博士班+2024届优秀毕业生材料”。其中附件6、7由班长汇总,每班只需发送一个表格。

(二)材料报送要求

1. 学生申请材料:填写相应奖项的书面表格(均为A4双面打印)、提供支撑材料;

2. 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

3. 逾期未提交材料的班级,取消该班评优名额。

(三)注意事项

1.在开展评优工作前,各班级组织学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修订)》,开展诚信教育。若在评优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学生在优秀毕业生申请和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取消其参评资格,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已获评优秀毕业生者若不能按期毕业、或毕业离校前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受到处理处分、或被学术道德委员会认定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学校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获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校将报请省教育厅建议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

3.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仅限毕业生申请,包含2022级硕士、2021级博士及2020级直博生,个人先申请校级毕业生,省优由学院审核材料后推荐;以上两项可与其他荣誉称号兼得,其他荣誉称号之间不可兼得;

4.因部分导师、同学出差等缘故,《审批表》、《材料清单》等相关申请材料中,需要申请人、班长、指导老师、导师签字的地方暂时可以电子签代替。后续若有变动,以后续通知为准;

5.落款日期请按实填写,表格自上而下签字日期应为递进时间关系,注意先后顺序。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9月29